彭庆芬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2998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庆芬
日期 :2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