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自然资源确权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刘 琼)
时间:2024-09-18 16:09:48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庞 文(被继承人)

刘 琼

刘 琼

妻子:刘 琼

儿子:庞启浪

庞启浪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商(323亩)拆字(2013)第054号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4-1-9-3号

84.86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5-1-7-5号

98.65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5-1-6-5号

98.65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2-1-17-1号

94.99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7-2-3-4号

63.98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7-2-25-1号

96.17平方米

通川区马踏洞金融城蒲家嘴安置房6-2-7-1号

96.1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19027285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电话:3091102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