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玉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84697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敬玉
声明时间: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