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谢世秀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01110165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世秀
日期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