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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陈昌建、陈昌梅)
时间:2024-10-16 12:16:08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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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陈其华:(被继承人)

王兴琼

陈昌建

妻子:王兴琼

儿子:陈昌建

女儿:陈昌梅

王兴琼

陈昌梅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字(2009)第002号

通川区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第二期安置房A2栋2单元5楼5号

104.49平方米


通川区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第二期安置房A1栋2单元1楼5号

105.07平方米

陈昌梅

陈昌建

王兴琼

通川区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第二期安置房A3栋2单元1楼4号

76.65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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