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拟对宣汉县华景村村委会和李春来成功
避险进行奖励的公示
根据《达州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达市自然资规发〔2022〕274号),拟对宣汉县华景村村委会和李春来组织群众提前转移避让成功避险进行物质奖励,现予以公示。
宣汉县华景村村委会,按照预警响应要求提前组织华景镇华景村杨家寨崩塌区域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实现了5人成功避险,拟奖励现金5000元。
李春来,因巡查及时发现回龙镇陈家沟村5组刘家院子附近有滑坡迹象,立即上报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实现了5人成功避险,拟奖励现金3000元。
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或者奖励标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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