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4执730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国用(2014)字第03359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3030241号 | 熊仁建,余德芳 |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511702003002GB00074F00010067 | 通川区金龙大道203号棕榈岛1栋-1层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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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