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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欧心会)
时间:2024-12-05 14:41:58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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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李生志

欧心会

欧心会

李小燕

李潇洒

李小燕

李潇洒

达国用(2012)第00334号,达房权证亭子字第G002078号

达县福善镇景福街B2-4-1层

建筑面积:126.74平方米

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5106219

达州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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