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616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达国用(2013)第08252号,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72900号 |
魏文瑜 |
住宅 |
511721100010GB09600F00010025 |
达川区南外镇通达西路龙郡外滩11幢1-10-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