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恢50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3070501457号,达州市国用(2013)第06933号 | 吴小平,付全 |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 511702002001GB00520F00010110 | 通川区中心广场滨江名都城A幢12楼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