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恢436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04588号,达州市国用(2005)字第01089号 |
邵永梅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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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李家巷32号1单元3楼4号(原朝阳路李家巷6号房1幢1-3-2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