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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郝承江)
时间:2025-01-02 09:10:34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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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承江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1(2024)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423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郝承江

2024年 12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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