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琴,吴让川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22)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9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贵琴,吴让川
日期 : 2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