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509150048号,土地证号:达国用(2015)第118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宏
2025 年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