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恢50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自权字第00031322号,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01003号、达州市房权证自权字第00031061号,通川区国用(2003)字第01014号 |
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
511702001001GB00010F00015071、511702001001GB00010F00015077 |
达州市通川区滨河东路547号门市、达州市通川区滨河东路552号门市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