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江、宋祥珍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6062301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明江、宋祥珍
日期 :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