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全、刘兰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3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王国因保管不善,将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2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建全、刘兰
王国
日期 : 202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