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李松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达川不动产权第000575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李松
日期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