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瑛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2013041100464;达州市国用(2013)字第0325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明瑛
日期 :202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