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1133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川(2018)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9469号 |
周明芬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21100027GB00600F00030027 |
达川区翠屏街道通达东路341号(财政局家属院)1栋2-7-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