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银宗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15996号、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00140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银宗
日期: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