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设因保管不善,将达市权字第05156号、达州市国用(2004)字第0327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建设
日期: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