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9 | 贺术方 石长术(已故) | 石世伦 刘志明 贺术方 石泽铭 石思霞 | 儿子:石泽铭 妻子:贺术方
| 石世伦 刘志明 石思霞 | 合同号:2015021500016 | 达川区立石子路原肉联厂后面柑子园凌天妙境1幢11-8号 | 建筑面积: 102.17m2 分摊面积:6.27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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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