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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莫毅慧、莫静泉、莫其为、莫测、蒋维)
时间:2025-05-07 11:01:4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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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818—237432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刘天玉

商业服务

朝阳东办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楼2号门市

达市权字第06826号,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011582号

莫毅慧、莫静泉、莫其为、莫测、蒋维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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