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李立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50706号、达州市国用(2005)字第0612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谢芳
日期: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