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1133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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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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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8)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603号 |
刘雪松 |
不动产权证书 |
511702003010GB00053F00010259 |
通川区金龙大道433号1幢30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