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达他项(2015)第3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注销,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