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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卫玉 尹克敏)
时间:2025-06-11 09:12:13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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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尹伯义

尹克敏

卫玉

尹克敏


卫玉

达国用(2003)字第1060号,达房权证麻柳字第000705号

达县檀木镇老街8号1-4层

建筑面积:232.40平方米

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5106219

达州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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