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苟中平)声明
时间:2025-06-12 15:29:00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苟中平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60001156、土地证:通川区国通(2002)字第11202号、赵小兰房产证:60001236号、土地证:通川区国通(2002)字第11211号、王智刚,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13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开均(代)
日期 :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