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川区支行巴山分理处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201606030027、20160708004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川区支行巴山分理处
日期: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