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24执447、450、451、45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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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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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国用(2014)第09447号,达川区房权证达字第201411190125号 |
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达川区翠屏街道仙鹤路777号(洲河湾中心地下车库)负一层094、096、104-128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