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文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4269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冯远海(代)
日期: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