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2执恢653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川(2019)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441号 |
张德福、王怀珍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3002GB00038F00010093 |
通川区永兴路39号2幢1209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