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油汽车队、刘良辉等19户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00815,房产证:60004221、土地证:通川国用(2002)字第1169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勇(代)
日期: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