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政府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8712号(纯土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市达川区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