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201605100316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日期: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