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00058651-00058660等10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销,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日期: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