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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华平、王文生)
时间:2025-08-14 15:41:49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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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818—237432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建成

住宅

通川区西外莲花湖片区IIIF5-3地块邦泰·天著(四期)2号楼6层6号

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363号

王华平

2

王代光

达县南外镇仙鹤路中段广卫大厦10-E

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407号

王文生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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