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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潘广梅)
时间:2025-09-01 15:26:3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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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广梅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54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广梅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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