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山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4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明山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