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山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312190010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谭明山
日期:2025年7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