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88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飞(代)
日期: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