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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潘传明)
时间:2025-09-15 15:22:36 来源: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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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

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22

吴炳秀

潘传明

儿子:潘传明


川2021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100634

达川区石梯镇流河社区3组

房屋面积:

149.22m2

独用土地面积:90.00m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108183

达州市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915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19027285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09号 联系电话:3091101 邮编:6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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