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业务>自然资源确权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王思怡)
时间:2025-09-17 16:49:16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818—237432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魏有红

住宅

通川区柴市街154号2幢1单元21号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3041200555号,达州市国用(2013)第03872号

王思怡

2

住宅

通川区天灯巷26号2单元12号

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34692号

3

住宅

高新区长田新区Ⅲ号B01-04a,B01-02a号地块阳光·臻云湖B14幢1单元2层4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YS2023030200018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19027285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09号 联系电话:3091102 邮编:635000
单位备案编号:5117000211188 网站标识码:51170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