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3执恢155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国用(2007)字第09949号、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73403号 | 周锡法 | 不动产权证书 | 511702003002GB00160F00010002 | 通川区西外新区南北干道东侧巨鑫园小区A幢9楼A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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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