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盟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510120131号、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5)第1268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四川太盟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