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02执恢399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274号
易达东
住宅
511721100021GB05700F00010014
达川区翠屏街道金丝街218号2栋1单元7楼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