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1702执2257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920号 |
王小江 |
住宅 |
511721100010GB07700F00020036 |
达县南外镇新桥三组(江源新村1幢1-18-9)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