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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小忠 李晓宏 李东 李小平 李胜;李小忠)
时间:2025-09-28 10:14:33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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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电话:0818—237432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乔光菊

李光安

住宅

通川区野茅溪路229号3单元9-3号

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914号

李小忠

2

东城文华街62号8幢1单元9楼2号

达州市房权证住权字第00015539号,达州市国用(2001)字第4204号

李小忠

李晓宏

李东

李小平

李胜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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