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朋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00043457;达州市国用(2005)字第0013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成朋
日期: 2025年10月21日